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资料图)
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458号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以下简称“江南高纤”)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江南高纤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
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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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
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江南高纤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南高纤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了江南高纤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江南高纤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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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2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0,330,188.68 元(不含增值
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669,811.32 元,已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全部到位,
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97 号《验
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5,214.31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419.05 万元;2022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764.90 万元,截至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 7,381.05 万元,其中本年利息收入减除手
续费后净收入 962.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2017 年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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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存储方式 专户用途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黄埭支行
建及改造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2 年第 1095 期定制结构
司黄埭支行 性存款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2 年第 1252 期定制结构
司黄埭支行 性存款
合 计 416,018,328.17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64.90 万元。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月 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A16546 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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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自有资金账户 50,846,761.00 元。2018 年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
项目 50,846,761.00 元,并以募集资金账户等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025 号鉴证报告),2019
年度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金额共计
资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为人民币 223,942,827.61 元,对已置换的
部分予以确认;并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支付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
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 4.8 亿元(含 4.8 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
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内)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
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它法律性文件。
存款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存款本金 起息日 到期日 状态
利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21 年 10 2022 年 1 月 14
公结构性存款定制 保本固定收益 1亿 3.15% 赎回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月 14 日 日
第十期产品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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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存款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存款本金 起息日 到期日 状态
利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21 年 10 2022 年 1 月 14
公结构性存款定制 保本固定收益 1亿 3.15% 赎回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月 14 日 日
第十期产品 18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2021 年第 883 期结 2021 年 10 2022 年 10 月
保本固定收益 1.5 亿 3.45% 赎回
公司黄埭支行 构性存款 月 19 日 20 日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2021 年第 991 期结 2021 年 11 2022 年 12 月
保本固定收益 1.5 亿 3.45% 赎回
公司黄埭支行 构性存款 月 19 日 19 日
苏州银行 2022 年 或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2022 年 1 月 2023 年 1 月 25
第 130 期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益 1亿 3.18% 正常
公司黄埭支行 25 日 日
款 或
苏州银行 2022 年 或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2022 年 10 2023 年 10 月
第 1095 期定制结 保本浮动收益 1.5 亿 3.8% 正常
公司黄埭支行 月 24 日 24 日
构性存款 或
苏州银行 2022 年 或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2022 年 12 2023 年 12 月
第 1252 期结构性 保本浮动收益 1.5 亿 3.55% 正常
公司黄埭支行 月 21 日 21 日
存款 或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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